以西結書 18:1-9
以西結書 18:1-9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你們在 以色列 地何以有這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牙齒就酸倒』呢? 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 以色列 必不再引用這俗語。 看哪,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他必定死。 「人若是公義,行公平公義的事: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 以色列 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 未曾虧負人,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要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 18:1-9 新譯本 (CNV)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論到以色列地,你們為甚麼引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引用這俗語了。這是主耶和華的話。看哪!所有的人都是屬我的,作父親的怎樣屬我,作兒子的也怎樣屬我,唯獨犯罪的,才會滅亡。 “人若是公義,又行公道和正直的事:他不在山上吃祭肉,眼目也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不玷污鄰舍的妻子,不親近在經期中的婦人;不欺壓任何人,把欠債人的抵押歸還;他不搶奪人的物件,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他借東西給人不取利息,也不多要,他使自己的手遠離罪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他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行事誠實,這人是個義人,他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以西結書 18:1-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你們在 以色列 地何以有這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牙齒就酸倒』呢?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 以色列 必不再引用這俗語。 看哪,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他必定死。 「人若是公義,行公平公義的事: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 以色列 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 未曾虧負人,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要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 18:1-9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你們在 以色列 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 以色列 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 以色列 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 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