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1:18-32

申命記 11:18-32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們要將我這些話存在心裏,留在意念中,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經匣。 你們也要將這些話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講論,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和你的城門上。 這樣,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必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要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地之長久。 你們若留心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遵行他一切的道,緊緊跟隨他,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家,你們也要佔領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家。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於你們;從曠野到 黎巴嫩 ,從 幼發拉底 大河,直到西邊的海,都要成為你們的疆土。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的全地。 「看,我今日將祝福與詛咒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隨從你們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詛咒。 當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在 基利心山 上宣佈祝福,在 以巴路山 上宣佈詛咒。 這二座山豈不是在 約旦河 的那邊,日落的方向,在住 亞拉巴 的 迦南 人之地, 吉甲 的前面,靠近 摩利 橡樹嗎? 你們過 約旦河 ,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當你們佔領它,在那地居住的時候,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頒佈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 11:18-32 新譯本 (CNV)

“所以你們要把我這些話放在心裡,存在意念中;要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你們也要把這些話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你是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或是起來,都要講論。你要把這些話寫在你房屋的門柱上和城門上,為要叫你們和你們的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可以增多,像天覆地的年日那樣多。如果你們殷勤謹守遵行我吩咐你們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行他的一切道路,又緊緊地依靠他,耶和華就必從你們面前把這些國民都趕出去,你們就必佔領比你們大比你們強的國民的地。你們腳掌所踏的地,都必屬於你們;從曠野到黎巴嫩,從幼發拉底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必沒有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照著他對你們所說的,使害怕和驚懼你們的心臨到你們將要踏足之地的居民。 “看哪,我今日把祝福和咒詛都擺在你們面前。如果你們聽從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吩咐你們的,你們就必蒙賜福;如果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誡命,偏離了我今日吩咐你們要走的道路,去隨從你們素來不認識的別神,你們就必受咒詛。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你要佔領為業之地以後,你就要把祝福擺在基利心山上,把咒詛擺在以巴路山上。這兩座山不是在約旦河西、日落的地方,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那裡嗎?現在你們快要過約旦河,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的 神要賜給你們為業之地;你們取得了那地,就住在那裡。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的面前頒布的一切律例和典章。”

申命記 11:18-32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你們要將我這些話存在心裏,留在意念中,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經匣。 你們也要將這些話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講論,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和你的城門上。 這樣,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必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要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地之長久。 你們若留心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遵行他一切的道,緊緊跟隨他,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家,你們也要佔領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家。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於你們;從曠野到 黎巴嫩 ,從 幼發拉底 大河,直到西邊的海,都要成為你們的疆土。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的全地。 「看,我今日將祝福與詛咒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隨從你們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詛咒。 當耶和華-你的上帝領你進入要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在 基利心山 上宣佈祝福,在 以巴路山 上宣佈詛咒。 這二座山豈不是在 約旦河 的那邊,日落的方向,在住 亞拉巴 的 迦南 人之地, 吉甲 的前面,靠近 摩利 橡樹嗎? 你們過 約旦河 ,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賜你們為業之地;當你們佔領它,在那地居住的時候,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頒佈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 11:18-32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 黎巴嫩 ,並 幼發拉底 大河,直到 西海 ,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及至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 基利心山 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 以巴路山 上。 這二山豈不是在 約旦河 那邊,日落之處,在住 亞拉巴 的 迦南 人之地與 吉甲 相對,靠近 摩利 橡樹嗎? 你們要過 約旦河 ,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在那地居住。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 11:18-32 當代譯本 (CCB)

「所以,你們要把我的這些吩咐銘記在心,繫在手上,戴在額上作記號; 要用這些話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起或臥,都要講論; 也要寫在城門上和自家的門框上。 這樣,你們及子孫就可以生活在耶和華起誓要賜給你們祖先的土地上,與天地同長。 如果你們謹遵我吩咐你們的這一切誡命——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遵行祂的旨意,依靠祂, 耶和華就會為你們趕走那些比你們強大的民族,你們也必佔領他們的土地。 你們腳掌踏過的地方都要歸你們。你們的疆界南到曠野,北到 黎巴嫩 ,東到 幼發拉底 大河,西到地中海。 所到之處無人能抵擋你們,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會使那些地方的人對你們充滿懼怕,正如祂對你們的應許。 「看啊,我今天把祝福和咒詛擺在你們面前。 你們若遵行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就會蒙福。 你們若不遵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誡命,偏離我今天吩咐你們當走的道路,隨從不認識的其他神明,必受咒詛。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帶領你們進入並佔領那片土地時,你們要在 基利心 山上宣告祝福,在 以巴路 山上宣告咒詛。 基利心 山和 以巴路 山屬於住在 亞拉巴 的 迦南 人,位於 約旦 河西岸的日落之處,在 吉甲 對面,靠近 摩利 橡樹。 你們就要穿過 約旦 河,佔領耶和華賜給你們的土地了。你們佔領那裡並定居下來以後, 要謹遵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