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11-31
民數記 5:11-31 CUNP-神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你曉諭 以色列 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又為她帶着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 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拿着致咒詛的苦水, 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 (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 「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裏,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裏面變苦了。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 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穢的事,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 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