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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5

15
迷羊的比喻
(太18‧12-14)
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5找着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失錢的比喻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 9找着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浪子的比喻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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