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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5:39-55

利未記 25:39-55 CUNP-神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 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 以色列 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着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 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着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着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 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因為 以色列 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