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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1-21

加拉太書 2:11-21 CUNP-神

後來, 磯法 到了 安提阿 ;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從 雅各 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其餘的 猶太 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 巴拿巴 也隨夥裝假。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 磯法 說:「你既是 猶太 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 猶太 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 猶太 人呢?」 我們這生來的 猶太 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