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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12:5-13

出埃及記 12:5-13 CUNP-神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 以色列 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着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 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因為那夜我要巡行 埃及 地,把 埃及 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 埃及 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 埃及 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