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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 3:11-18

路得記 3:11-18 CNV

我女兒,現在你不要怕,你所說的,我一定去作。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不錯,我是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可惜還有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比我更親。今晚你就在這裡過夜,明早如果他肯盡買贖你的本分,好,就由他來履行;假如他不願意這樣作,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我一定盡買贖你的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吧。” 路得躺在波阿斯腳邊直到早晨。因為波阿斯說過不可以讓人知道有女人來過禾場,路得就趁天色未明,人們彼此無法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他又說:“拿你所披的外衣來,把它打開。”她打開了,他就量了六簸箕大麥,放在她的肩上。路得就進城去。 到她婆婆那裡,婆婆就問:“我女兒,怎樣了?”路得就把那人對她所作的一切都告訴了婆婆,又說:“他給我這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不要空手去見你婆婆。’”拿俄米說:“我女兒,你儘管安靜等候,直到你知道事情怎樣了結,因為那人今天不把事情辦妥,絕不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