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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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全部譯本: 馬太福音 1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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