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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1-21

路加福音 12:1-21 CNV

那時有成千上萬的人聚在一起,甚至彼此踐踏。耶穌就先對門徒說:“你們要提防法利賽人的酵,就是虛偽。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所以,你們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談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我的朋友,我告訴你們,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身體以後,有權把人投入地獄裡的;我告訴你們,應當怕他。五隻麻雀,不是賣兩個大錢嗎?但在 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我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承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不認他。凡說話得罪人子的,還可以赦免;但褻瀆聖靈的,必不得赦免。人把你們拉到會堂、官長和當權者的面前,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或說甚麼話。到了時候,聖靈必把當說的話教導你們。” 群眾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老師,請吩咐我的兄弟和我分家業。”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的審判官和分家業的人呢?”於是他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遠離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豐富。”就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富翁的田地豐收。他自己心裡說:‘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足夠的地方收藏出產了!’又說:‘我要這樣辦:我要拆掉這些倉房,建造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的一切糧食和貨物。然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啊,你擁有許多好東西,足夠多年享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天晚上,你的靈魂必被取去,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