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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0:11-32

路加福音 10:11-32 CNV

‘連你們城裡那黏在我們腳上的塵土,我們也要當著你們擦去。雖然這樣,你們應該知道: 神的國臨近了!’我告訴你們,當那日,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所受的還輕呢。 “哥拉遜啊,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那裡行過的神蹟,如果行在推羅和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在審判的時候,推羅和西頓所受的,比你們所受的還輕呢。還有你,迦百農啊! 你會被高舉到天上嗎? 你必降到陰間。 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那七十二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連鬼也服了我們。”耶穌說:“我看見撒但,像閃電一樣從天墜落。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去踐踏蛇和蠍子,勝過仇敵的一切能力。絕對沒有甚麼能傷害你們了。然而不要因為鬼服了你們就歡喜,卻要因為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喜。” 就在這時候,耶穌因聖靈而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讚美你,因為你把這些事向智慧和聰明的人隱藏起來,卻向嬰孩顯明。父啊,是的,這就是你的美意。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耶穌轉過身來,悄悄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有福了!我告訴你們,曾經有許多先知和君王,想看你們所看見的,卻沒有看到;想聽你們所聽見的,卻沒有聽到。”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應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怎麼念的呢?”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力、全意愛主你的 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生命。”那人想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撇下他一個人就走了。正好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旁邊走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裡,看見他,也照樣從旁邊走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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