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5:19-33
利未記 15:19-33 CNV
“如果女人身上排泄的是經血,她必污穢七天;摸她的,都不潔淨到晚上。在她污穢的時期,她躺過的東西,都不潔淨;她坐過的東西,也都不潔淨。觸摸她的床的,都要洗淨自己的衣服,用水洗澡,並且不潔淨到晚上。觸摸她坐過的任何家具,都要洗淨自己的衣服,用水洗澡,並且不潔淨到晚上。在女人的床上,或是在她坐過的家具上,如果有別的東西,人摸了它,就不潔淨到晚上。男人若是與那女人同睡,染上她的污穢,就不潔淨七天;他躺過的床都不潔淨。 “女人若是在月經污穢期以外,血漏多日;或是月經污穢期過長,患有血漏症;她在這些血漏的日子是不潔淨的,好像她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她在血漏症的日子躺過的床,都像她在月經污穢時的床一樣;她所坐過的家具,都不潔淨,像月經污穢的時候一樣。觸摸這些東西的,都不潔淨;要洗淨自己的衣服,用水洗澡,並且不潔淨到晚上。女人的血漏若是潔淨了,她要計算七天,然後就潔淨了。第八天,她要拿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因那婦人血漏的不潔,為她贖罪。 “你們要這樣叫以色列人遠離他們的不潔,免得他們玷污我在他們中間的會幕,他們就因自己的不潔而死亡。”以上是關於因為異常排泄和遺精,成為不潔淨,以及患病污穢的婦女和患血漏的男女,還有男人與不潔淨的女人同睡的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