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2:12-14

以斯帖記 2:12-14 CNV

每個少女輪流進宮見亞哈隨魯王之前,都要照著女子的規例潔淨身體十二個月,因為女子潔身的規例是這樣:六個月用沒藥油,六個月用香品和婦女潔身用的其他物品。那時,少女進去見王是這樣的:從女院到王宮的時候,她所要的都要給她。她晚上進去,次日早晨回到第二女院去,交給管理妃嬪的沙甲,就是王的太監;除非王喜悅她,題名召她,她就不再進去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