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16-18

羅馬書 5:16-18 和合本2010 - 神版

因一人犯罪而來的後果,也不如賞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 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