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22-35
利未記 4:22-35 CCB
「首領若無意中觸犯他上帝耶和華的任何誡命,也是犯罪。 他察覺自己犯罪後,必須獻上一隻毫無殘疾的公山羊作祭物。 他要把手放在羊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羊。這是他的贖罪祭。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壇腳。 要像焚燒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把羊的所有脂肪都放在壇上焚燒。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平民若無意中觸犯耶和華的任何誡命,也是犯罪。 他察覺自己犯罪後,必須獻上一隻毫無殘疾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他要把手放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羊。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羊血抹在燔祭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壇腳。 獻祭者要像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取出母山羊的所有脂肪。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壇上焚燒,作為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之祭。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他若獻綿羊作贖罪祭,必須獻一隻毫無殘疾的母綿羊。 他要把手放在羊頭上,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宰羊。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羊血抹在燔祭壇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壇腳。 獻祭者要像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取出母綿羊的所有脂肪。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壇上,與獻給耶和華的祭物一起焚燒。這樣,祭司為他贖了罪,他就會得到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