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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路加傳福音之書 20:25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
曰所屬 西撒耳 之物。以之還 西撒耳 。所屬神之物。以之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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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路加傳福音之書 20:17
耶穌 視伊等曰。如不然。則書所載有何意。即建者所棄之石。已為隅之首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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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路加傳福音之書 20:46-47
戒書士輩。伊欲衣長衣行而愛在市街迎人拜賀。愛在會所之高座。宴席之上位。 伊吞啖寡婦之家。而偽為長祈禱。斯輩將受大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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