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13:7-10
罗马书 13:7-10 当代译本 (CCB)
凡是人该得的,都要给他。该得粮的,就纳粮给他;该得税的,就缴税给他;该惧怕的,就惧怕他;该尊敬的,就尊敬他。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但在彼此相爱方面要常常觉得亏欠。一个人爱别人,就成全了律法。 因为“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以及其他诫命,都可以总结成一句话——“爱邻如己”。 爱不会作恶害人,所以爱成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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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罗马书 13罗马书 13:7-10 新译本 (CNVS)
你们要向各人清还所欠的;应当纳税的,就要给他纳税;应当进贡的,就给他进贡;应当敬畏的,就敬畏他;应当尊敬的,就尊敬他。 不要欠人的债;但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觉得是欠了人的债。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等等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了。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是成全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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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罗马书 13罗马书 13:7-10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每个人所当得的,你们都要给他:当得税的,就给他税;当得捐的,就给他捐;当受敬畏的,就敬畏他;当受尊敬的,就尊敬他。 你们对任何人都不要亏欠什么;唯有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常以为亏欠。实际上,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这是因为,那 “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窃, 不可贪心” 的诫命,或是别的什么诫命,都包含在 “要爱邻如己” 这一句话里了。 爱是对邻人不做恶事,因此爱是成全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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