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8-10
路加福音 12:8-10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
路加福音 12:8-10 当代译本 (CCB)
“我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天使面前也必承认他。 凡在人面前否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天使面前也必否认他。 凡说话得罪人子的,还可以得到赦免,但亵渎圣灵的,必得不到赦免!
路加福音 12:8-10 新译本 (CNVS)
“我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承认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不认他。凡说话得罪人子的,还可以赦免;但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
路加福音 12:8-10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我告诉你们:无论谁在人面前承认我,人子在神的天使们面前也将承认他; 而那在人面前不认我的,在神的天使们面前也将被否认。 所有说话抵挡人子的,还能被赦免;但那亵渎圣灵的,不能被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