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2-8
利未记 11:2-8 当代译本 (CCB)
“你们把以下条例告诉 以色列 人。 “地上的动物, 凡蹄子分瓣且反刍的动物,你们都可以吃。 但你们不可吃只是蹄子分瓣或只反刍的动物。骆驼不洁净,因为它虽反刍但蹄子不分瓣; 石獾不洁净,因为它虽反刍但蹄子不分瓣; 野兔不洁净,因为它虽反刍但蹄子不分瓣; 猪不洁净,因为它虽蹄子分瓣但不反刍。 你们不可吃它们的肉,也不可摸它们的尸体,因为它们对你们来说不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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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利未记 11利未记 11:2-8 新译本 (CNVS)
“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地上所有的走兽中,你们可以吃的动物,就是这些:分蹄有趾而且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但你们不可吃下列反刍,或分蹄的走兽动物:骆驼,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石貛,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兔子,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你们应以为不洁净。猪,因为牠分蹄有趾却不反刍,你们应以为不洁净。这些走兽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摸,你们应视为不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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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利未记 11利未记 11:2-8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你们要吩咐 以色列 子民,地上一切动物中,可以吃的活物是这些: 凡是分蹄、裂趾并且反刍的动物,都可以吃。 然而反刍的或分蹄的动物当中,这些不可以吃: 骆驼,虽然反刍,却不分蹄, 所以它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 岩狸,虽然反刍,却不分蹄, 所以它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 兔子,虽然反刍,却不分蹄, 所以它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 猪,虽然分蹄、裂趾,却不反刍, 所以它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 不可吃它们的肉,也不可触碰它们的尸体;这些对于你们都是不洁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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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利未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