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1-7
申命记 12:1-7 当代译本 (CCB)
“只要你们生活在你们祖先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的土地上,就要谨遵以下律例和典章。 “你们赶走那里的列邦后,要彻底摧毁他们在高山上、丘陵上、绿树下供奉其神明的地方。 你们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焚烧他们的 亚舍拉 神像,砍倒他们神明的雕像,使他们的名字从那里消失。 你们不可按照他们的方式敬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在你们众支派中选一个地方作祂的居所,你们要去那里敬拜祂, 把你们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献、举祭、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头生的牛羊带到那里。 你们和家人要在那里,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吃喝;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蒙祂赐福而欢喜快乐。
申命记 12:1-7 新译本 (CNVS)
“你们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在耶和华你列祖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和典章,就是这些:你们要把你们赶走的列国的人事奉神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上,在山冈上,或是在各青翠树下,都要完全毁坏;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砍倒他们的神的雕像,并且把他们的名字从这地方除灭。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了甚么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到那里求问他;把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还愿祭和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要带到那里去;在那里,就是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都可以吃;并且要因你们手所作的一切事,都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而欢乐。
申命记 12:1-7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你们在耶和华你祖先的神所赐给你去继承的地上,要一生一世谨守遵行以下的律例和法规: 你们将赶出的那些民族,他们服事他们神明的任何场所,无论是在高山上、丘陵上,还是在各青翠树下,你们都要彻底毁掉。 你们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石柱,放火烧毁他们的 亚舍拉 柱,砍倒他们神明的雕像,使那些神明的名号从那地方消亡。 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敬拜你们的神耶和华, 而要到你们的神耶和华从各支派中选择的地方去求问,那是他将安置他的名居住的地方。你们要到那里去, 把你们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献和你们手中的供物,你们的还愿祭和甘心祭,以及你们的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带到那里。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也要在那里,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享用这些,为你们手所劳作的一切而欢乐,因为耶和华你的神祝福了你。
申命记 12:1-7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你们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华─你列祖的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你们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典章: 你们占领的国家所事奉他们众神明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树下,你们要彻底毁坏; 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 亚舍拉 ,砍断他们神明的雕刻偶像,并要从那地方除去他们的名。 你们不可那样敬拜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但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在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作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要到那里求问, 将你们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献、手中的举祭、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带到那里。 在那里,你们和你们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华─你们上帝的面前吃,并且因你们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福而欢乐。
申命记 12:1-7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 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 神。 但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在那里,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就都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