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20-31
罗马书 3:20-31 CUNPSS-神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难道 神只作 犹太 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