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5:9-34
民数记 35:9-34 CUNPSS-神
耶和华晓谕 摩西 说: 「你吩咐 以色列 人说:你们过 约旦河 ,进了 迦南 地, 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在 约旦河 东要分出三座城,在 迦南 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这六座城要给 以色列 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 「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 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 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但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 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 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 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 这样,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 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 以色列 人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