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4-12

路加福音 12:4-12 CUNPSS-神

「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什么的,不要怕他们。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 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 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 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