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5:1-13
利未记 5:1-13 CSBS
“当一个人听到带着诅咒的作证令,而他作为见证人,却不说出所看见所知道的,他就是犯了罪,他要承担自己的罪责。 “如果有人触碰了任何不洁净的东西,无论是不洁净走兽的尸体,还是不洁净牲畜的尸体,或是不洁净群居爬物的尸体,即使没有察觉,他还是不洁净,有了罪责; 或者他触碰了人的污秽,任何使他不洁净的污秽,他却没有察觉,但他知道后,就有了罪责; 或者如果有人出于恶意、出于善意,轻率地随口起誓——无论他在什么事上轻率地起誓,即使当时没有察觉,但他知道后,就在那一件事上有了罪责。 “当他在以上任何一件事上有了罪责时,就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 他要为所犯的罪带来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一只母羊,无论绵羊还是山羊,作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这样,祭司就要为他的罪赎罪。 “但如果他负担不起一只羊,就要为他所犯的罪带来赎愆祭献给耶和华,就是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他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首先要把作赎罪祭的那只献上,从鸟的脖子上拧断头,但不可使它断开。 然后把一些赎罪祭的血弹洒在祭坛壁上,把其余的血都在祭坛的基座那里挤出来;这是赎罪祭。 接着,祭司要照着规条把第二只献为燔祭。这样,祭司为他所犯的罪赎罪,他就得到赦免。 “但如果他负担不起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就要为他所犯的罪带来十分之一伊法细面粉作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这是赎罪祭。 他把细面粉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从其中捧出满满一把作为记念的部分,在耶和华火祭的祭坛上烧献为烟;这是赎罪祭。 这样,祭司为他在这任何一件事上所犯的罪赎罪,他就得到赦免。剩下的细面粉,要像素祭一样归于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