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7:16-34

利未记 27:16-34 CSBS

“如果有人把自己一部分田产分别为圣,归于耶和华,要按那地的撒种量来估价,一贺梅珥大麦种子为五十谢克尔银子。 如果他是在禧年把田地分别为圣,就要照估价来定准; 但如果他是在禧年之后把田地分别为圣,祭司就要照着下一个禧年之前所剩的年数,给他核算价银,然后从估价中减去。 那把地分别为圣的人,如果一定要赎回田地,就要在你所估的价银上加五分之一,这样田地就定准归他。 但如果他不赎回田地,或者把田地卖给了别人,田地就再不能赎回了。 到了禧年该退还的时候,那块田地要归耶和华为圣,就像永献的田地那样,归于祭司为产业。 “如果有人把他所购买、原不属于自己田产的田地,分别为圣归于耶和华, 祭司就要为他核算到禧年为止的估价数目,他要当天交付那估价,归耶和华为圣。 到了禧年,这田地要归还卖主,就是产业之地的原主。 你所有的估价,都要按圣所的谢克尔标准,二十季拉为一谢克尔。 “然而那头生的,就是属于耶和华的头胎牲畜,任何人不可把它分别为圣;无论是牛还是羊,那原是属于耶和华的。 如果那是不洁净的牲畜,就要按估价赎回,并且在估价上加五分之一;如果不赎回,就要按估价卖了。 “一切永献之物,就是人从他所拥有的一切中永远奉献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还是田产——都不可卖掉,也不可赎回。一切永献之物,都是归于耶和华的至圣物。 一切被永献为当灭之物的人,都不可赎回,他必须被处死。 “土地的一切出产,无论是地上的谷物,还是树上的果实,十分之一都属于耶和华,要归耶和华为圣。 如果有人决定要赎回他十一奉献的一部分,他就要在原价上加五分之一。 一切牛群、羊群的十分之一,就是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都要归耶和华为圣。 不可查究好坏,不可替换。如果他还是替换了,那么,原来的和替换的都要成为神圣的,并且不可被赎回。” 以上是耶和华在 西奈 山藉着 摩西 向 以色列 子民颁布的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