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14:51-72

马可福音 14:51-72 CNVS

有一个青年,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着耶稣。众人捉住他的时候,他就丢掉麻布,赤身逃跑了。 他们把耶稣押到大祭司那里,所有的祭司长、长老和经学家都聚集在一起。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官邸,和差役一同坐着烤火。祭司长和公议会全体都寻找证据控告耶稣,要把他处死,却没有找着。有许多人作假证供控告他,但他们的证供各不相符。有几个人站起来,作假证供控告他说:“我们听他说过:‘我要拆毁这座人手所造的圣所,三日之内要另建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圣所。’”就是这样的见证,他们也不一致。大祭司站起来,走到中间,问耶稣:“这些人作证控告你的是甚么呢?你怎么不回答呢?”耶稣却不作声,甚么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你是那受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耶稣说:“我是。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自己的衣服,说:“我们还要甚么证人呢?你们都听见这亵渎的话了。你们认为怎么样?”众人都定他该死的罪。于是有些人就向他吐唾沫,蒙住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把他拉去,用手掌打他。 彼得在下边院子的时候,大祭司的一个婢女来了,看见彼得烤火,就瞪着他说:“你也是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彼得却否认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在说甚么!”他就走出去,到了前院,鸡就叫了。那婢女看见他,又对站在旁边的人说:“这个人也是他们一伙的。”彼得还是不承认。过了一会,站在旁边的人也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伙的,因为你也是加利利人。”彼得就发咒起誓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立刻鸡就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说过的话:“鸡叫两遍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他一想起来,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