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7:1-12
申命记 7:1-12 CNVS
“耶和华你的 神领你进入你要去得为业的地,从你面前赶走许多民族,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个比你又大又强的民族。耶和华你的 神把他们交给你,你打败了他们的时候,你要完全毁灭他们,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恩待他们。不可与他们通婚,不可把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的儿子离开我,去事奉别的神,以致耶和华向你们发烈怒,就快快地把你们消灭。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砍下他们的亚舍拉,用火焚烧他们的雕像。 “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的 神作圣洁的子民的;耶和华你的 神从地上的万族中,拣选了你作他自己的产业,自己的子民。耶和华喜爱你们,拣选你们,并不是因为你们的人数比别的民族多,其实你们的人数在万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为耶和华对你们的爱,又因为他遵守他向你们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们领出来,把你们从为奴之家,从埃及王法老的手里拯救出来。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 神,他是 神,是信实可靠的 神;他向爱他和守他诫命的人,守约并且施慈爱,直到千代。但向恨他的人,却要当面报应他们,把他们灭尽;恨他的,他都要当面报应他,决不迟延。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和典章。 “如果你们听从这些典章,并且谨守遵行这一切,耶和华你的 神就必照着他向你的列祖所起的誓,向你守约并且施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