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27-30

马太福音 5:27-30 CCB

“你们听过这样的话,‘不可通奸。’ 但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剜掉它!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被扔进地狱好。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砍掉它!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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