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5:1-13

利未记 5:1-13 RCUVSS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听见了誓言,他本来可以作证,却不把所看见、所知道的说出来,必须担当他的罪孽。 若有人摸了任何不洁之物,无论是野兽的不洁尸体,家畜的不洁尸体,或是群聚动物的不洁尸体,他虽不察觉,也是不洁净,就有罪了。 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洁之物,就是任何使人成为不洁的不洁之物,他虽不察觉,但一知道,就有罪了。 若有人随口发誓,或出于恶意,或出于善意,这人无论在什么事上随意发誓,虽不察觉,但一知道,就在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了。 当他在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并要为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一只母绵羊或母山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祭司要为他的罪赎了他。 “若他的力量不够献一只绵羊,就要为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献给耶和华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他要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先把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扭断它的头,但不把鸟撕断。 祭司要把一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祭坛的边上,其余的血要倒在坛的底座上;这是赎罪祭。 他要依照条例献第二只鸟为燔祭。祭司要为他所犯的罪赎了他,他就蒙赦免。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就要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细面,献上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赎罪祭。 他要把细面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满满的一把,作为纪念,按照献火祭给耶和华的条例把它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任何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就蒙赦免。剩下的都归给祭司,和素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