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2:1-19

加拉太书 2:1-19 RCUVSS

过了十四年,我再上 耶路撒冷 去, 巴拿巴 同行,也带了 提多 一起去。 我是奉了启示上去的;我把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说明,我是私下对那些有名望的人说的,免得我现在或是从前都徒然奔跑了。 但跟我同去的 提多 ,虽是 希腊 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因为有偷着混进来的假弟兄,暗中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拥有的自由,要使我们作奴隶, 可是,为要使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我们一点也没有让步顺服他们。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们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关;上帝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相反地,他们看见了主托付我传福音给未受割礼的人,正如主托付 彼得 传福音给受割礼的人; 那感动 彼得 、叫他为受割礼的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那些被认为是教会柱石的 雅各 、 矶法 、 约翰 知道上帝所赐给我的恩典,就跟我和 巴拿巴 握右手以示合作,同意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他们只要求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一向热心在做的。 后来, 矶法 到了 安提阿 ,因为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反对他。 从 雅各 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前,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出,跟外邦人疏远了。 其余的 犹太 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 巴拿巴 也随伙装假。 但我一看见他们做得不对,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 矶法 说:“你既是 犹太 人,却按照外邦人的样子,不按照 犹太 人的样子生活,怎么能勉强外邦人按照 犹太 人的样子生活呢?” 我们生来就是 犹太 人,不是外邦罪人;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自己却还被视为罪人,那么,基督是罪的用人吗?绝对不是!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毁的,这就证明自己是违犯律法的人。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