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5:12-23
申命记 15:12-23 RCUVSS
“你弟兄中,若有一个 希伯来 男人或 希伯来 女人卖给你,已服事你六年,到了第七年就要让他自由离开你。 你让他自由离开的时候,不可让他空手而去, 要从你的羊群、禾场、压酒池中取一些,慷慨地送给他;耶和华-你的上帝怎样赐福给你,你也要照样给他。 要记得你在 埃及 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上帝救赎了你。为此,我今日将这事吩咐你。 他若对你说:‘我不愿意离开你’,因为他爱你和你的家,并且他在你那里很好, 你要拿锥子在门上穿透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成为你的奴仆了。你待婢女也要这样。 你让他从你那里自由离开的时候,不要看作困难,因为他已服事你六年,相当于雇工双倍的工钱。这样,耶和华-你的上帝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 “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的上帝。头生的牛,不可用它来耕作;头生的羊,不可剪它的毛。 这头生的,你和你全家每年要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吃。 这头生的若有残疾,瘸腿的或瞎眼的,若有任何严重缺陷,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 你们可以在城里吃,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和鹿一样。 只是它的血,你不可吃,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