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
15
1誰知!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聽講。 2法利賽人同文士竟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但耶穌向他們說了這個比喻,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牠呢? 5既找着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你們同我歡喜罷!因為我迷失的那羊已經找着了。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過於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用心尋找,直到找着麼? 9既找着了,就請朋友鄰舍來,說:你們同我歡喜罷!因為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 10如此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貲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甚而他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便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以致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這才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麼?—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雇工罷! 20於是起來,往他自己的父親那裏去。誰料,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的與他親嘴。 21兒子卻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奴僕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的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又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並且讓我們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的父親,因為得他無病無災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因而他父親出來解勸他。 29可是他回答父親說:看哪!我這麼多年作你的奴隸,而且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卻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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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5: 陸亨理-鄭壽麟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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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