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9:11-28
希伯來書 9:11-28 CCB
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美好新約的大祭司,祂進入了那更偉大、更全備、非人手建造、不屬於這個世界的聖幕。 祂只進入至聖所一次便完成了永遠的救贖,用的不是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自己的血。 如果把山羊血、公牛血和母牛犢的灰灑在污穢的人身上,都可以使他們聖潔,身體得到潔淨, 更何況基督藉著永恆的靈把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呢?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脫離導致滅亡的行為,以便事奉永活的上帝嗎? 因此,基督是新約的中保,祂的死亡救贖了那些蒙召的人在第一個約下面所犯的罪,好叫他們得到上帝應許的永恆基業。 要執行任何遺囑,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亡, 因為只有人死以後遺囑才能生效。只要立遺囑的人還健在,遺囑就不能生效。 正因如此,連立第一個約也需要用血才能生效。 摩西 依照律法向 以色列 人頒佈所有誡命之後,便用紅色的羊毛和牛膝草蘸了牛犢和山羊的血以及水,灑在律法書和百姓身上, 說:「這是上帝用來與你們立約的血。」 他又照樣把血灑在聖幕和所有敬拜用的器具上。 根據律法,幾乎所有的器具都要用血來潔淨,因為若不流血,罪就得不到赦免。 既然仿照天上樣式造的器具需要用這些祭牲的血來潔淨,天上的原物當然要用更美的祭物來潔淨。 因為基督並非進入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那只是真聖所的縮影,祂是進到了天上,替我們來到上帝面前。 祂在天上不必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獻上,好像那些大祭司年年都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 否則,自創世以來,祂不知道要受難多少次了。但如今在這世代的末期,祂只一次獻上自己,便除去了人的罪。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還有審判。 同樣,基督為了承擔世人的罪,也曾一次獻上自己。祂還要再來,不是來除罪,而是來拯救那些熱切等候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