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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太福音 22:37-39
包爾騰-柏漢理淺文理《新約聖經》
耶穌曰、爾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爾之 神、 此為首條最大者。 其次愛人如己、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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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太福音 22:40
此兩誡、乃律法並先知一切道理之總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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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太福音 22:14
蓋被召之人多、蒙選之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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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太福音 22:30
復活之後、人皆不娶不嫁、如 神之使者在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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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太福音 22:19-21
取一納稅之銀錢、來與我觀。彼即取一銀錢來與耶穌。 耶穌謂之曰、此像與此號屬誰。 對曰、屬 該撒 、耶穌曰、然則 該撒 之物、歸與 該撒 、 神之物、歸與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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