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翰傳福音之書 16:7-8

若翰傳福音之書 16:7-8 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

惟我真告汝知。我往去在爾是為便。蓋我若弗往去。則導者弗來與爾。惟若我往去。我則遣之與爾。 且其既來。即論罪。論義論審而明責也。